亞伯拉罕的最後命令。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,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。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:「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。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-天地的主起誓,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。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,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。」(創世記24:1–4) 撒拉死後,亞伯拉罕意識到自己已經非常年老,需要為以撒尋找妻子。然而,不是隨便的妻子,而是來自他自己本地的妻子。特別不要迦南人的女兒。這也是上帝在西奈曠野吩咐摩西要對以色列人所說的命令。在聖經中,摩西如下所說: 「不可與他們結親。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;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,去事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。」(申命記7:3–4) 上帝一再地吩咐這件事。看起來亞伯拉罕在四百多年前就能洞悉上帝的心意,甚至在誡命頒布之前就已明白。難怪上帝在各方面都賜福亞伯拉罕。但為什麼要從亞伯拉罕的本地娶妻呢?歷史顯示,大洪水之後,閃的後裔大多遷往東方,例如亞洲。歷史也顯示,以伯(Eber)留在亞蘭拿哈萊(Aram Naharaim,上美索不達米亞)。以伯有時被翻譯為希伯(路加福音3:35)。這就是「希伯來人」名稱的起源。而亞伯拉罕正是以伯的後裔出生並長大。因此,看起來亞伯拉罕預先知道要為以撒選妻,是為了一個名為希伯來的民族。歷史顯示,自那以後希伯來人便保持自身族群,從未與其他民族混合。 其實,這個故事中有一位無名英雄,就是那位年長的僕人。接到命令後,他完全不知道如何完成這項任務。他前往亞蘭拿哈萊,並如以下所述來到拿鶴的城: 他說:「耶和華-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,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,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。我現今站在井旁,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。我向那一個女子說:『請你拿下水瓶來,給我水喝。』她若說:『請喝!我也給你的駱駝喝。』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。這樣,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。」 話還沒有說完,不料,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。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;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。(創世記24:12–15) 利百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少女,並且正如僕人所祈求的那樣行事。難怪亞伯拉罕選擇這位僕人來執行這項任務。這位僕人真的懂得如何禱告。他禱告時專注於亞伯拉罕的心意,那也是上帝的旨意,為要成就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使他有許多後裔。為了達成這個目的,妻子需要美麗,好讓以撒愛她。不僅如此,她也需要強壯。試想她能從井中打水,供應十隻口渴的駱駝。難怪她能生下雙胞胎並撫養他們。正如僕人所祈求的,上帝在每個細節上都立刻回應。 這正是主耶穌基督教導門徒如何禱告的方式,如下: 「所以,你們禱告要這樣說: 我們在天上的父: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 願你的國降臨;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」(馬太福音6:9–10) 「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所以,不要為明天憂慮,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;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。」(馬太福音6:33–34) 因此,禱告的關鍵就是按著上帝的旨意禱告。那麼你就會很快看到上帝的回應。 然而,要明白上帝的旨意,我們首先需要熟悉上帝的話語。不只是字句,我們還需要明白上帝話語的屬靈意義。聖經中,主耶穌基督說: 「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。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,誰要賣他。」(約翰福音6:63–64) 聖經又說: 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」(約翰福音1:14) 主耶穌基督就是成了肉身的道。如果我們信靠主耶穌基督,那麼道就住在我們裡面。不僅如此,我們會知道如何禱告,也會領受充滿恩典與真理的榮耀。以馬內利。